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xxx鞋业有限公司与常州xxx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xx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5)钟知民初字第73号
案件名称xxx鞋业有限公司与常州xxx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xx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6-11-14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xxx鞋业有限公司,常州xxx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xx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钟知民初字第73号原告:xxx鞋业有限公司(NativeShoesLimited),住所地香港。

被告:常州xxx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被告:连云港xx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

原告xxx鞋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xxx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xx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xxx鞋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xxx鞋业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查无规避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xxx鞋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00元,减半收取计300元,由xxx鞋业有限公司负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