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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管城区紫荆便利店、崔爱景一案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豫01执2850号
案件名称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管城区紫荆便利店、崔爱景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1-1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区紫荆便利店;崔爱景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豫01执2850号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区紫荆便利店、崔爱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市管城区紫荆便利店、崔爱景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豫01民初58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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