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深泽县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128刑初14号 公诉机关深泽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纪立拴,男,1971年3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深泽县,住深泽县。
2019年3月25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拘留,同年3月30日被取保候审。
深泽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23日以冀深检公刑诉(2019)18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纪立拴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防疫需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