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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天元区林萍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湘0211执恢52号
案件名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天元区林萍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2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天元区林萍烟酒店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11执恢52号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吕军,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天元区林萍烟酒店,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滨江路联谊万景台怡沁园2栋。

经营者:彭世远。

申请执行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元区林萍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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