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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云现斌、徐孝伟、赵朋辉、李善中、周易候、赵青勇、林波、黄明军、张折、代玉梅、施习慧、罗建平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川1724刑初189号
案件名称被告人云现斌、徐孝伟、赵朋辉、李善中、周易候、赵青勇、林波、黄明军、张折、代玉梅、施习慧、罗建平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3-1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云现斌;徐孝伟;赵朋辉;李善中;周易侯;赵青勇;林波;黄明军;张折;代玉梅;施习慧;罗建平

案由

案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全文

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9)川1724刑初189号公诉机关大竹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云现斌,男,1971年12月23日出生于河南省巩义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原四川蜀鑫润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巩义市,现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

2018年12月6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大竹县看守所。

辩护人唐文学,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孝伟,男,1980年6月20日出生于河南省巩义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户籍所在地及现居住地河南省巩义市。

2019年3月12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到河南省巩义市公安局回郭分局投案,同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19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大竹县看守所。

辩护人吴超,北京市惠城(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赵朋辉,男,1977年11月11日出生于河南省巩义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户籍所在地及现居住地河南省巩义市。

2018年12月5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大竹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李世俏,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善中,男,1975年2月2日出生于重庆市大足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大足县,现住四川省开江县。

2018年12月14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大竹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守财,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周易侯,男,1987年11月8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汉族,初中肄业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及现居住地四川省通川区。

2018年12月6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2019年3月11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0月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辩护人张家良,四川绥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赵青勇,男,1987年2月24日出生于四川省青川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原四川蜀鑫润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人员,户籍所在地四川省青川县,现住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

2019年4月27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4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大竹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邱德学,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林波,男,1981年7月17日出生于四川省蓬安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原四川德福达电线厂销售人员,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现住蓬安县。

2018年12月6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大竹县看守所。

辩护人何林洪,四川华晨(南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明军,男,1981年10月14日出生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现住广安市广安区。

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5年12月16日被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8年12月5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民警抓获,次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2019年2月2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0月8日经本院决定,由大竹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6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周德利,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折,男,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现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

2018年12月6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2019年4月4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0月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辩护人孙汉宗,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代玉梅,女,1988年6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宣汉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宣汉县,现住宣汉县。

2018年12月5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2019年2月2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0月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黄婷,四川天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施习慧,女,1974年6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平昌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现住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

2018年12月6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2019年2月2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0月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廖保龙,四川天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建平,男,1983年7月14日出生于四川省渠县,汉族,小学肄业文化程度,个体工商户,户籍所在地四川省渠县,现住四川省渠县。

2018年12月5日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大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12日被逮捕,2019年2月2日被大竹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9年10月8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孔川,四川天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以竹检公诉刑诉[2019]2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云现斌、徐孝伟、赵鹏辉、李善中、周易候、赵青勇、林波、黄明军、张折、代玉梅、施习慧、罗建平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2019年9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案在审理中,因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致案件无法正常开庭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致案件无法正常开庭审理,属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符合中止审理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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