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王淑红、利惠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112执759号
案件名称王淑红、利惠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2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王淑红;利惠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112执759号 利惠公司、王淑红: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粤0112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王淑红应向利惠公司经济损失20000元,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待计。

由于王淑红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1月14日以(2020)粤0112执759号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王淑红名下财产,足额执行到位本案案款20672元及本案执行费210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0)粤0112执759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