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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荣与赣州红圣宸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赣01民初202号
案件名称张志荣与赣州红圣宸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5-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张志荣;赣州红圣宸家具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赣01民初202号 原告:张志荣,男,汉族,1982年8月31日出生,住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邱际平,江西南芳(南康)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7201310465147。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桂香,江西南芳(南康)律师事务所律,证号:36071811210171。

被告:赣州红圣宸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下棚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MA37Y27W63。

法定代表人:陈萍,该公司负责人。

原告张志荣诉被告赣州红圣宸家具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3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张志荣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撤诉申请是张志荣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张志荣撤诉。

案件受理费1634元(张志荣已预缴),减半收取计817元,由张志荣负担817元,退回张志荣8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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