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02执2696号 金华尚草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姿嫚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深圳德沃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华尚草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姿嫚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案件,(2017)浙0702民初1437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深圳德沃时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于2020年05月08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
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702执2696号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