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鲁01执恢102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阿仁康阿胶制品有限公司、秦国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阿仁康阿胶制品有限公司、秦国胜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7日恢复执行,执行标的共计318414.59元。
在本院执行过程中,山东东阿仁康阿胶制品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已冻结账户转款318414.59元。
2020年6月1日,申请执行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递交申请书,申请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执行费7400元,秦国胜已在(2019)鲁01执恢232号案件中缴纳。
2020年6月5日,本院将案款318414.59元转付给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鲁01民初130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