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13执2719号 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青阳南路**,组织机构代码608279089。
法定代表人:张永杰。
被执行人:宁海县伟伟百货批发部,住所地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199-5,组织机构代码L49532545。
法定代表人:陈伟。
被执行人:陈伟,男,1977年03月03日出生,住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大道199-5。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海县伟伟百货批发部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宁海县伟伟百货批发部已经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