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粤01执2676号广东岩羊照明有限公司、广东顺德星发现科技照明有限公司、广州市雷鑫电器照明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广东岩羊照明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顺德星发现科技照明有限公司、广州市雷鑫电器照明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8)粤73民初3341号民事判决书。
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41267元。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结案。
此外,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23日向本院缴纳执行费519元。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