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10执133号 申请执行人:王小江,男,1986年3月5日出生,汉族,住台州市椒江区。
被执行人:浙江西诺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新江路36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6807074716。
法定代表人:肖佐申,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王小江与被执行人浙江西诺电子有限公司为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9)浙民终1059号判决】,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并由申请执行人方书面确认结案,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