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2执27号 云南澳宴奇食品有限公司、赵巧华: 云南澳宴奇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赵巧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赵巧华银行存款75390元,扣除本案执行费1015元,余款74375元已汇至云南澳宴奇食品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至此,本院(2019)苏1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2执27号 云南澳宴奇食品有限公司、赵巧华: 云南澳宴奇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赵巧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赵巧华银行存款75390元,扣除本案执行费1015元,余款74375元已汇至云南澳宴奇食品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至此,本院(2019)苏12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