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984号贵州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渱盛烟酒商行:申请执行人贵州小糊涂仙酒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市雨花区渱盛烟酒商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本院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长沙市雨花区渱盛烟酒商行经营者汤丽珠的银行存款18475元。
至此,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标的18300元和本案执行费175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18)湘01民初4806号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