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0)豫13执167号申请执行人: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石化公路**之一、之二。
法定代表人:沈汉标,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南阳市卧龙区太太晾衣架店,,住所地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办事处新华西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经营者:杨春建,男,汉族,1971年10月20日出生,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南阳市卧龙区太太晾衣架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13知民初1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受理。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本院递交撤销执行申请书,经合议庭评议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9)豫13执1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