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1)粤0114执2703号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全通五金商店、肖翠玲: 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全通五金商店、肖翠玲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全通五金商店、肖翠玲已经履行(2020)粤0114民初12235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1)粤0114执2703号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全通五金商店、肖翠玲: 关于申请执行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全通五金商店、肖翠玲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全通五金商店、肖翠玲已经履行(2020)粤0114民初12235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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