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莆田市琼欢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1)闽01民初254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莆田市琼欢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琼欢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闽01民初254号 原告: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荣路龙富工业区**104。

法定代表人:张仁青,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汉高,福建贝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莆田市琼欢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郊尾镇伍狮村黄岭苏** 法定代表人:林宇波。

原告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莆田市琼欢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本院提出已与被告达成和解故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撤诉申请,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深圳市仁清卓越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