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6执156号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李严华:本院依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6民初53号判决书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严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2020年8月31日被执行人李严华缴纳执行款4250元,收取50元执行费,支付申请执行人4200元执行款,本案已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依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6民初53号判决书立案执行的(2020)湘06执156号申请执行人广州百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严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