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11执1386号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法定代表人:王浩,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市天元区怡诚烟酒坊,经营场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保利高尚小区D栋19号门面附1号。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天元区怡诚烟酒坊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211执1386号申请执行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吉首市峒河街道振武营村。
法定代表人:王浩,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市天元区怡诚烟酒坊,经营场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保利高尚小区D栋19号门面附1号。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天元区怡诚烟酒坊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