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莱西市步步高灯具商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鲁0282民初9667号
案件名称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莱西市步步高灯具商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莱西市步步高灯具商场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282民初9667号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广茂大街17号北院2幢101-105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4D。

法定代表人:刘鹏,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夫珍,山东沂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莱西市步步高灯具商场,住所地山东省莱西市烟台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向北约100米处路西三木装饰城。

经营者:胡椿胜。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显军,莱西昌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莱西市步步高灯具商场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立案。

2020年9月25日,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柏瑞润兴(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