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130号唐国恢、姚潮杰:申请执行人唐国恢与被执行人揭阳空港经济区潮艺鞋材厂(经营者姚潮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达成了执行和解,且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17)湘01民初3997号民事判决书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湘01执130号唐国恢、姚潮杰:申请执行人唐国恢与被执行人揭阳空港经济区潮艺鞋材厂(经营者姚潮杰)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就债务履行达成了执行和解,且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2017)湘01民初3997号民事判决书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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