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0深圳羽翼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与杜胜勇、深圳市唯创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粤03民初3991号
案件名称0深圳羽翼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与杜胜勇、深圳市唯创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09-0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羽翼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杜胜勇;深圳市唯创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民初3991号原告:深圳羽翼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天舒,系该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少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胜勇,男,1995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址×××××。

被告:深圳市唯创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平泰昌科技园****iv>法定代表人:杜胜勇。

原告深圳羽翼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杜胜勇、深圳市唯创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5日立案。

诉前调解期间,原告于2020年7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羽翼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深圳羽翼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受理费。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