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0306民初11512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鹤洞路30道,5,**(论岘洞,YangjinPlaza),经营者注册登记号211-87-50168。
法定代表人李东雨。
委托代理人刘鑫,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艳艳,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深圳市潮星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沙企社区宝安大道与蚝乡路交汇处西岸银座**29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KQNL6N。
法定代表人熊芳。
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诉被告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9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是对自己的权利作出的处分,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50元,因原告减少诉讼请求,本院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负担;
剩余受理费人民币1025元,本院退回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