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0)苏02执恢100号常熟市非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无锡金刚金属耐磨制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常熟市非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无锡金刚金属耐磨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5)锡知民初字第00144号民事判决书。
2020年10月27日,本院立案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标的为98510.74元。
经本院强制执行,98510.74元已全额执行到位,并发放给了常熟市非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现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