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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少玉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湘0522执1049号
案件名称被执行人陈少玉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0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被执行人陈少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522执1049号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陈少玉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依据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522刑初148号刑事判决书,于2020年10月20日向被执行人陈少玉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陈少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要求被执行人陈少玉缴纳罚金5000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按照法律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被执行人陈少玉现已履行完毕,该案执行目的已经达到。

至此,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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