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1执462号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棠景富河五金经营部、黄如富:关于你们之间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粤73民初63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因广州市白云区棠景富河五金经营部、黄如富未履行该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50000元。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申请本院解除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冻结并结案。
另,被执行人已将执行费650元缴至本院代管款账户,该款已上缴国库。
鉴于本案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