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易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73民初498号
案件名称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易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1-03-09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全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73民初498号原告: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水泰路60号801室。

法定代表人:陈细妹,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易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易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申请系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规定,其撤诉申请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易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减半收取二十五元,由原告深圳市卫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