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扶风县老区飞龙眼镜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陕03执315号
案件名称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扶风县老区飞龙眼镜行侵害商标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扶风县老区飞龙眼镜行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陕03执315号 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法调,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扶风县老区飞龙眼镜行。

经营者:田换文,男,汉族。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扶风县老区飞龙眼镜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陕03执315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扶风县老区飞龙眼镜行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