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鲁01民初3585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锦锋,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祥亮,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潮州市潮安区乐乐家陶瓷厂。
被告:临沂商城金艺卫浴营销中心。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潮州市潮安区乐乐家陶瓷厂、临沂商城金艺卫浴营销中心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