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创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浙01民初2201号
案件名称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创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23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得力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创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01民初2201号 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得力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娄莆君。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超,该公司职员。

被告:浙江创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后宅街道神舟路**。

法定代表人:张金平。

被告: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住。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div> 法定代表人:蒋凡。

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创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第三项诉讼请求变更为:“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维权费用)2万元”,本院经审查予以准许。

2020年11月18日,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原告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