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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川知民终436号之一
案件名称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二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1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知民终436号之一 本院于2020年9月28日对上诉人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眉山市东坡区博学书屋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川知民终436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川知民终436号民事裁定书中“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更正为:“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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