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川0792执1141号 申请执行人:绵阳源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绵阳高新区石桥铺绵阳高新国际创意联邦电商产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G97XH。
法定代表人:刑俊斌。
被执行人:四川省立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财丰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MA62569W28。
法定代表人:尹波。
绵阳源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立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
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792民初141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四川省立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四川省立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清单等)。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