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五常市大米协会与西丰县鼎晟农业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20)京0102民初25348号
案件名称五常市大米协会与西丰县鼎晟农业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20-11-02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五常市大米协会;西丰县鼎晟农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京0102民初25348号原告:五常市大米协会,住所地五常市金山大街**。

法定代表人:常伟,会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连云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培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泽江,男,该公司法务。

被告:西丰县鼎晟农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民主街育红委水岸家园******div>法定代表人:冯永明,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秋菊,女,该公司职员。

原告五常市大米协会与被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西丰县鼎晟农业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立案。

原告五常市大米协会于2020年11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五常市大米协会申请撤诉理由正当,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五常市大米协会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五常市大米协会负担(已交纳)。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