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0)粤73民初3669号原告:李开培,男,199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红星,广东安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肇庆市中毕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长塘A区厂房之二。
法定代表人:李某1。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开培与被告肇庆市中毕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6日立案。
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李开培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