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钟伟彬与深圳市金成伟五金有限公司、朱丽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3民初22号
案件名称钟伟彬与深圳市金成伟五金有限公司、朱丽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1-21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钟伟彬;深圳市金成伟五金有限公司;朱丽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3民初22号原告:钟伟彬,男,汉族,1987年7月1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军,广东深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金成伟五金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石街新村迪福路****。

法定代表人:朱丽。

被告:朱丽,女,汉族,1983年2月21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安徽省临泉县。

原告钟伟彬与被告深圳市金成伟五金有限公司、朱丽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ZL201630360485.5、名称:折叠支架)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

立案前,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

据此,原告于2019年1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钟伟彬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为其真实意思表示,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钟伟彬撤诉。

因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本案免交案件受理费。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