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冀01民初1981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明泉、施锦锋,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建省铭皇水暖卫浴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英都镇龙江村宫边**。
法定代表人:梁丽精。
被告:长安区铭皇洁具阀门经销部,经营场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鼎坚市场******,经营者梁丽精。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铭皇水暖卫浴有限公司、长安区铭皇洁具阀门经销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7日立案,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