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8)粤2072民初5860号原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大道592号。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翟明跃,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宁,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州市管城区安顺电器商行,住所地河南省河南省xx市xx区xx路xx号xx城x排xx号。
经营者:陈文庆,男,1970年4月24日出生,住河南省汤阴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文平,男,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建强,男,员工。
被告: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紫荆路262号4层409室。
法定代表人:龚明,总经理。
被告:中山市多帮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成业大道30号。
法定代表人:龚菊梅,总经理。
两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熊强强,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玉君,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原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板股份公司)与被告郑州市管城区安顺电器商行(以下简称安顺商行)、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老板公司)、中山市多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帮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老板股份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宁,被告安顺商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文平、宋建强,被告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熊强强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老板股份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安顺商行立即停止在其店招上使用“珠海老板电器”字样,停止销售标注“老板电器”“老板更懂生活”“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燃气灶、吸油烟机、消毒柜;
2.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老板股份公司第1296xxx号注册商标的行为及停止生产、销售标注“老板电器”“老板更懂生活”“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燃气灶、吸油烟机、消毒柜;
3.珠海老板公司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名称中不得使用“老板”文字;
4.五被告就本案赔偿老板股份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300000元。
事实和理由:老板股份公司所拥有的“老板”“ROBAM”等系列商标经过数十年的精心打造和巨额的广告宣传投入,已成为家喻户晓、众所周知的厨房家电品牌,先后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美誉。
“老板”不但是老板股份公司产品和企业名称的代表符号,还成为老板股份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主体和商品来源的显著识别标识。
2018年3月,老板股份公司发现安顺商行在店铺上使用“珠海老板电器”字样,大量销售标有“老板电器”“老板更懂生活”“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燃气灶、吸油烟机、消毒柜,该产品外包装标注有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的企业名称。
据此,老板股份公司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安顺商行辩称,1.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2.其为珠海老板公司的经销商,商品及店招有合法来源,其已拆除店招,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公证取证程序违法。
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辩称,其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供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
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杭州老板家电厨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7日,后变更为上市的老板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949032825元,经营范围为吸油烟机、燃气具、消毒碗柜、烤箱、蒸汽炉、微波炉、洗碗机、净水器、厨房用品等。
老板股份公司的股东之一为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22日,法定代表人任建华,注册资本6000万元。
该公司出具说明出资成立杭州老板家电厨卫有限公司(后变更为老板股份公司),并将“老板”系列商标转让,一起为“老板”字号、商标的发展、传承作出贡献,具有历史延续性。
2001年至2004年,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缴税额分别为7627750.96元、12238123.97元、17448937.55元、20836329.43元。
第1296xxx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原为杭州老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后变更为老板股份公司,核定使用在第11类的厨房用抽油烟机、煤气灶、电取暖器、电热水器、冷冻设备、空气干燥器、消毒设备等商品上,有效期自1999年7月21日续展至2019年7月20日;
第6039xxx号“”、第6039882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是老板股份公司,核定使用在第11类的电炊具、燃气灶、烹调器具、冷却设备和装置、空气调节设备、厨房用抽油烟机、消毒设备等商品上,有效期自2010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201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13日。
1997年10月30日、2001年3月6日,“老板”商标在脱排油烟机上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03年,老板系列产品广告投放在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
2004年1月1日,“”商标在第11类的吸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上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04年1月,“老板(电器)”企业商号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
2005年9月,老板牌吸油烟机被国际质检总局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
2007年8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使用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1类厨房用排油烟机上的“老板”商标为驰名商标。
2008年,新浪网转载中国工商时报《任建华:“老板”是怎样炼成的》文章,介绍任建华、老板商标、老板股份公司的成长历程,提及1998年开始提出“老板,更懂生活”的新的品牌核心价值广告语;
2013年,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予老板股份公司生产的老板牌食具消毒柜为浙江名牌产品。
2013年12月,老板股份公司被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厨卫工程委员会授予副主任委员单位。
2016年1月1日,“ROBAM老板”商标在第11类的厨房用抽油烟机、电炊具、消毒设备、燃气炉上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
2016年6月,杭州资信评估公司评定老板股份公司信用等级为AAA级;
2016年9月,被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评定为“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
2016年11月9日,智能大吸力吸油烟机获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授予的“嘉电”证书;
2016年,获中国质量协会授予“第十六届全国质量奖管理特色奖”“2016年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
2017年,其灶具、吸油烟机分获中国家用电器协会“AWE2017艾普兰奖(环保奖、创新奖)”。
老板股份公司的经销商门店、网店等使用“ROBAM老板”标识。
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2018)鲁莱芜凤城证民字第365号公证书记载,2018年3月16日,老板股份公司向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2018年3月21日,在公证员张某及工作人员毕文洁的监督下,老板股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守贞来到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成业大道30号“中山市多帮电器有限公司”,王守贞用自己的微信号添加该公司一自称“张北北”业务员的微信号“xxx”,“张北北”通过微信发给王守贞一套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产品图册电子版,王守贞现场用手机对该公司内堆放的燃气灶产品、展厅及公司外景拍摄,并对张北北发过来的微信记录、图册、朋友圈等页面截图。
展厅装潢显示自上而下标识“LAOS-老板更懂生活(字体较小)-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
张北北发送其手机号码为158××××3377,产品电子展示上部内容“LBOSS-老板更懂生活(字体较小)-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监制)”,下部为珠海老板公司(监制),多帮公司(生产基地)及地址、电话、传真。
产品包括集成灶、消毒柜、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吸油烟机、超能灶系列。
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2018)鲁莱芜凤城证民字第366号公证书记载,2018年3月16日,老板股份公司向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2018年3月22日,在公证员张某及工作人员毕文洁的监督下,老板股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守贞来到河南省××区××城××号的“珠海老板电器”店铺,王守贞购买标有“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等字样的消毒柜、吸油烟机、燃气灶各一台,取得销售清单1张,并对内外环境拍摄。
上述物品等拍照后交由王守贞保管。
公证书图片显示,门店标识“珠海老板电器”(字体较大)及“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体较小)。
经庭审查验,上述公证购买的物品封存状态完好,公证处封条及印鉴完整,包装箱上均标注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燃气灶、吸油烟机的包装贴纸上印有“老板电器”字样。
其中家用吸油烟机外包装上有“老板更懂生活”字样,也有多帮公司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网址,标签上标注制造商为多帮公司;
使用说明书上有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地址,生产基地为多帮公司及电话、服务热线、网址;
吸油烟机机身有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老板更懂生活,有保修卡、能效标识。
燃气灶外包装上有多帮公司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网址,标签上标注生产基地为珠海老板公司,生产许可证号XK21-xxx-01xxx,“老板更懂生活”字样;
使用说明书上有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地址,生产基地为多帮公司及电话、服务热线、网址;
燃气灶上有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老板更懂生活,有保修卡、能效标识。
消毒柜外包装有“老板更懂生活”、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及地址、生产地址为中山市黄圃镇大岑工业区成业大道30号及电话0760-232××××6;
使用说明书有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地址,生产地址为中山市黄圃镇及电话、传真、网址××,消毒柜上有珠海老板公司的企业名称及“老板更懂生活”。
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2018)鲁莱芜凤城证民字第453号公证书记载,2018年3月16日,老板股份公司向山东省莱芜市凤城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2018年4月18日,在公证员张某及工作人员毕文洁的监督下,老板股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守贞使用该处电脑登陆“××”,主页面显示多帮公司“LBOSS”等三个品牌,使用“老板更懂生活”,“珠海老板”“珠海老板电器”“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简介为珠海老板公司地处黄圃镇大岑工业区,是一家集研究、设计、开发、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家电企业,产品有油烟机、燃气灶、消毒柜、热水器、净水机等,全国统一电话为0760-232××××6。
该网站同时显示多帮公司的企业信息,简介与珠海老板公司一致。
xxx的域名备案信息是珠海老板公司,注册日期为2012年3月29日。
安顺商行成立于2013年10月29日,属个体户,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小家电。
多帮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2日,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股东为龚星、龚琴琴,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销售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具、家用电器。
模具、五金配件、金属制品。
珠海老板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5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股东为龚星、汪幼芳。
另查明,第4991xxx号“LBOS”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为龚明、第7133xxx号“LBOS”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为多帮公司。
2009年10月27日,珠海老板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多帮公司使用该公司名称,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7日。
安顺商行提供多帮公司盖章的上述商标证、授权书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
老板股份公司主张安顺商行、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赔偿其损失30万元(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20000元、公证费3000元、购买侵权产品的费用2000元、差旅费3000元。
双方均未能对老板股份公司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数额以及三被告的获利情况进行举证。
本院认为,《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进行核实,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
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
”,涉案公证书均由公证员张某及工作人员毕文洁参与监督,符合法律规定,安顺商行辩称公证程序违法,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公证书的公证内容,涉案产品均由安顺商行销售,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包装箱、说明书均标注珠海老板公司监制、制造商为多帮公司,两公司的地址、电话一致,××网站同时指向多帮公司、珠海老板公司,安顺商行也举证证实产品来源于多帮公司,本院据此认定被控侵权产品系多帮公司、珠海老板公司共同生产并销售。
商标侵权。
涉案产品包装箱上使用“老板电器”封条、“老板更懂生活”,构成商标性使用,安顺商行在其店招中使用“珠海老板电器”,也属商标性使用,上述标识的显著部分“老板”与第1296853号“老板”商标相同,均属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第1296853号“老板”商标近似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涉案产品与老板股份公司有某种关联,构成对老板股份公司第1296xxx号“老板”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鉴于停止使用“老板”文字已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故对老板股份公司请求停止使用“老板电器”“珠海老板电器”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安顺商行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证实其已将原店招拆除,且即使实际拆除,判处停止侵权也没有增加其负担,故对老板股份公司停止侵权的诉求,本院予以支持。
不正当竞争。
老板股份公司主张被控侵权产品标注“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构成不正当竞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的规定,本案中,老板股份公司及其股东自1995年以来,在电器等产品上持续使用“老板”字号,其在第11类厨房用排油烟机上的“老板”商标为驰名商标,其企业亦获得了诸多荣誉,老板股份公司的“老板”企业字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老板股份公司的在先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多帮公司、珠海老板公司与老板股份公司相互具有竞争关系,涉案产品外包装、说明书、产品上等标注“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易使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以为该产品与老板股份公司存在某种联系,安顺商行销售涉案产品,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生产、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均构成对老板股份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均应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故对老板股份公司关于停止生产、销售标注“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燃气灶、吸油烟机、消毒柜产品等请求,本院也予支持。
赔偿主体及数额。
安顺商行没有举证产品有合法来源,不免除其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导致老板股份公司所受的实际损失以及三被告的获利情况,本院综合考虑:1.老板股份公司商标及商号的知名度;
2.安顺商行、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的经营规模;
3.实施侵权行为的性质、规模、期间、后果以及主观过错程度;
4.老板股份公司为制止侵权而委托律师出庭应诉、支出的公证费、购买侵权实物的费用,酌定安顺商行向老板股份公司支付赔偿款2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珠海老板公司、多帮公司向老板股份公司支付赔偿款15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二、三项、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第一、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二项、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二款、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州市管城区安顺电器商行立即停止在店招上使用含“老板”的文字、停止销售标有“老板”“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燃气灶、消毒柜、吸油烟机;
二、被告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多帮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老板”“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燃气灶、消毒柜、吸油烟机;
三、被告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老板”字样;
四、被告郑州市管城区安顺电器商行立即向原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2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五、被告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多帮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150000元(包含为制止侵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六、驳回原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原告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被告郑州市管城区安顺电器商行负担500元,被告珠海老板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多帮电器有限公司负担3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