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徐宇飞与徐州永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8)苏01民初869号
案件名称徐宇飞与徐州永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2-2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徐宇飞;徐州永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苏01民初869号原告:徐宇飞,男,汉族,1993年5月17日生,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康昭董,浙江睦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凤良,男,1964年2月22日生,住浙江省富阳市,系原告父亲。

被告:徐州永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徐州市徐州经济开发区东环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吴涛,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殷昭洋,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岩,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宇飞诉被告徐州永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8年5月24日立案,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2019年2月22日,原告徐宇飞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徐宇飞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其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不损害国家、集体及其他人的合法权利,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徐宇飞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432.5元,减半收取2716.25元,由原告徐宇飞负担。

专利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维权索赔

专业专利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索赔空间与胜诉率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