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2执12号 申请执行人:顺安塑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西若贝儿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每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优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顺安塑业有限公司与江西若贝儿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每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优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2017)浙02民初1492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本院已强制划被执行人江西优能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存款130326元,其中诉讼费7744元、执行费1700元、执行款120882元。
因此,本案已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