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湘03执44号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湘乡市金石镇振兴连锁超市金安店:被执行人经营者刘向荣: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湘乡市金石镇振兴连锁超市金安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本院强制执行已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湘03民初10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