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冀01民初1975号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市经济开发区九牧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锦锋,福建达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桥西区佐皇卫生洁具经销处,经营场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胜利大街**润德五金城****。
经营者:李伟国。
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桥西区佐皇卫生洁具经销处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