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鲁01执699号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经济开发区北区新区六路南滏阳四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姚奎章,董事长。
被执行人:德州市德城区维建副食批发部,经营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保险中心对面。
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德州市德城区维建副食批发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济民三初字第104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权利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称已收到和解款5000元,交纳执行费50元,剩余债务不再执行,向本院申请结案。
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