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与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补充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7)粤0106民初25321号之三
案件名称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与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补充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一审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5-16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06民初25321号之三原告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3月27日作出(2017)粤0106民初25321号民事判决书。

现发现原判决书上有数字错误,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16页“本案受理费8800元、保全费2200元,由原告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负担6350元,由被告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负担3965元,被告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负担685元”,现更正为“本案受理费8800元、保全费3020元,由原告广州电缆厂有限公司负担665元,由被告广州双凌电缆有限公司、赖洁旋负担9265元,被告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洪永星五金商行、林洪斌负担1890元”。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