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
西双版纳臻味号茶厂(普通合伙)云南臻味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吕礼臻深圳乾亨德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3民辖终1612号
案件名称西双版纳臻味号茶厂(普通合伙)云南臻味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吕礼臻深圳乾亨德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管辖案件
审理程序民事管辖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6-25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西双版纳臻味号茶厂;云南臻味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吕礼臻;深圳乾亨德茶业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3民辖终161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西双版纳臻味号茶厂(普通合伙),住所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八公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邱明志。

上诉人(原审被告):云南臻味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八公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邱明志。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吕礼臻,男,1952年6月6日出生,台湾地区居民。

原审被告:深圳乾亨德茶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留仙文化园**204。

法定代表人:何亚锋。

上诉人西双版纳臻味号茶厂(普通合伙)、云南臻味号茶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吕礼臻、原审被告深圳乾亨德茶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605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侵害商标权纠纷。

依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原审被告深圳乾亨德茶业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深圳市南山区,故原审法院依法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商标被侵权?立即联系我们索赔

专业商标律师一对一分析,免费评估维权方案与判赔预期

电话咨询:133-9527-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