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73民初236号原告:许文艺,男,住广东省鹤山市************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林辉,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剑锋,广东弘新君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开平市水口镇六吉卫浴器材经营部,经营场所广东省开平市******。
经营者:龚太洪,男,住四川省宜宾县***************。
本院在审理原告许文艺与被告开平市水口镇六吉卫浴器材经营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许文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院经审查认为,许文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按其撤回起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许文艺撤回起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许文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