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粤01执3473号广州图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纳卡思模具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申请执行人广州图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市纳卡思模具有限公司专利权纠纷一案,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8)粤73民初181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9年7月9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广州市纳卡思模具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主动向本院缴纳执行款107791.50元(执行标的106307.5元,执行费1484元),该案款已上缴国库,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