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执99号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矽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姜海明:关于申请执行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矽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姜海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4月6日依法立案。
现被执行人湖南矽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本院履行全部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