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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永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2019)粤0115执恢356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粤0115执恢356号
案件名称关于曾永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2019)粤0115执恢356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09-18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曾永光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15执恢356号 曾永光: 关于曾永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115刑初554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上述判决,你应履行缴纳罚金150000元的义务。

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曾永光已履行缴纳罚金的义务,故(2019)粤0115执恢356号案[原执行案号:(2019)粤0115执1323号]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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