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粤0106民初39892号原告:上海淘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99号1幢B区5楼5473室。
法定代表人:黎念辉,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野、梅武智,依次系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被告:广州市盖力游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5楼5267室。
法定代表人:范志勇。
被告:范志勇,男,1979年3月1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被告:钟伟,男,1982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原告上海淘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与被告广州市盖力游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移动系统应用游戏独家代理协议》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广州市盖力游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范志勇、钟伟支付其预付分成款等,故本案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广东省内的计算机软件第一审民事案件。
故本院不再管辖一审计算机软件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移动系统应用游戏独家代理协议》中约定,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署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
该协议签署地在广州市天河区,属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因此,本案应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