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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巩义市紫荆万家自选店熊正良结案通知书

基本信息

案号(2019)豫01执2847号
案件名称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巩义市紫荆万家自选店熊正良结案通知书
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属地已隐藏
案件类型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执行实施

日期信息

裁判日期2019-12-30
发布日期已隐藏

当事人

当事人熊正良

案由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9)豫01执2847号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紫荆万家自选店,熊正良: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巩义市紫荆万家自选店,熊正良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250元,扣除上缴执行费50元,,剩余款项9200元本院已于2019年12月30日将该款转付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19)豫民初59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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